::: 創新育成中心

*

::: 創新育成中心

進駐企業考核評效不佳,遷離作業

名稱服務簡介連結網址
進駐企業考核評效不佳,遷離作業 中山科學研究院

遷離機制如下

  • 進駐企業若因其他因素自願遷離或發生下列事項,本院經考核會議議決,得提前終止營運輔導合約,並限期1個月內無條件遷離退場,且由企業擔負相關法律責任。
    1. 涉及損傷國家安全、妨害機密、嚴重工安事故、造謠毀謗、違法交易、財務糾紛等,有損本院或其他進駐企業之信譽及利益。
    2. 進駐企業停止營運。
    3. 實際營業項目與經濟部登錄資料不符。
    4. 進度報告嚴重落後達3個月。
    5. 應繳款項(如:電費、水費、空間維護費、停車費、網路費等)逾期3個月未結清或未結清金額逾保證金金額。
    6. 違反營運輔導合約規定事項。
  • 遷離作業流程
    1. 歸還培育室及借用之設備、器具、人員識別證、車輛通行證等,由進駐園區點收。
    2. 結清應繳款項及退還保證金。
    3. 雙方簽署培育結果報告書如附件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