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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簡介

簡介

釋商項目選項原則

■ 年度內、外購需求量大,有確保品質必要者。
■ 超出產能需委託廠商配合產製者。
■ 原型或首次製造之研究發展項目,其總成或零附件有支援後續生產所需者。
■ 現階段發展之武器裝備系統,有必要建立國內研發產製體系者。
■ 生產製造軍品有關製程加工之處理或專門技術等,有建立合格廠商名單實際需要者。
■ 為改進現有軍品或軍民通用品之軟、硬體性能、品質,更新現行生產技術或降低生產成本所需要者。
■ 廠商推薦已建立產製能量項目,經查證確為所需者。
■ 經主管機關核定政策性委託項目。